无公害农产品认定丨项目申报
无公害农产品认定丨项目申报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定合格的未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是指加施或印制于无公害农产品或其包装上的证明行标记。无公害农产品使用全国统一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标志基本图案见右边。
从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单位,应当严格按国家相关规定使用农业投入品。禁止使用国家禁用、淘汰的农业投入品。
(一)县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初审。符合要求的,出具初审意见,逐级上报到省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省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组织有资质的检查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审查符合要求的,在产品生产周期内组织两名以上人员完成现场检查(其中至少有一名为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无公害农产品检查员),同时通过全国无公害农产品管理系统填报申请人及产品有关信息。不符合要求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现场检查合格的,省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Bsports体育,由申请人委托符合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其申请产品和产地环境进行检测;现场检查不合格的,省级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退回申请材料并书面说明理由。
(四)检测机构接受申请人委托后,须严格按照抽样规范及时安排抽样,并自产地环境采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产品抽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工作,出具产地环境监测报告和产品检验报告。
(五)省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收到产地环境监测报告和产品检验报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审核,并在二十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评审。
(六)省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颁证的决定,同意颁证的,由省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证书,并公告;不同意颁证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七)省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颁发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证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其颁发的产品信息通过全国无公害农产品系统上报。
(八)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内提出复查换证书面申请。
佛山市:单个无公害农产品补助金额2万元,多于1个 产品的,每增加1个补助2000元,每个主体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