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属于初级农产品
优秀文档 优秀文档 PAGE PAGE4 优秀文档 PAGE 什么属于初级农产品 国家规定初级农产品是指种植业、 畜牧业、渔业产品,不包括经过加工的这类产品。 包括: 一、烟叶。是以各样烟草的叶片经过加工制成的产品, 因加工形式不同, 又分为晒烟叶、 晾烟叶和烤烟叶。 晒烟叶是指利用太阳能露天晒制的烟叶; 晾烟叶是指在晾房内自然干燥而成的烟叶; 烤 烟叶〔复烤烟叶除外〕是指在烤房内烘烤成的烟叶。 二、毛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经吹干、揉拌、发酵、烘 干等工序初制的茶。 三、食用菌。是指自然成长和人工培养的食用菌,包括鲜货、 干货以及农业生产者利用 自己种植、采摘的产品连续进行简单保鲜、烘干、包装的鲜货和干货。 四、瓜、果、蔬菜。是指自然成长和人工培养的瓜、果、蔬菜,包括农业生产者利用自 己种植、采摘的产品进行连续简单加工的瓜、果干品和腌渍品〔以瓜、果、蔬菜为原料的蜜 饯除外〕。 五、花卉、苗木。是指自然成长和人工培养并维持天然成长状态的花卉、苗木。 六、药材。是指自然成长和人工培养的药材。 不包括中药材或中成药生产企业经切、 炒、 烘、焙、熏、蒸、包装等等工序办理的加工品。 七、粮油作物。是指小麦、稻谷〔含粳谷、籼谷、元谷〕,大豆、杂粮〔含玉米、绿豆、赤豆、蚕豆、豌豆、荞麦、大麦、元麦、燕麦、高梁、小米、米仁〕、鲜山芋、山芋干、花生果、花生仁、芝麻、菜籽、棉籽、葵花籽、蓖麻籽、棕榈籽、其他籽。 八、牲畜、禽、兽、昆虫、爬虫、两栖动物类 1、牛皮、猪皮、羊皮等动物的生皮; 2、牲畜、禽、兽毛,是指未经加工整理的动物毛和羽毛; 3、活禽、活畜、活虫、两栖动物,如生猪、菜牛、菜羊、牛蛙等等; 4、光禽和鲜蛋。光禽,是指农业生产者利用自己养殖的活禽宰杀、褪毛后未经分开的 光禽; 5、动物自己或隶属产生的产品,如:蚕茧、燕窝、鹿茸、牛黄、蜂乳、麝香、蛇毒、 鲜奶等等 6、除上述动物以外的其他陆生动物。 九、水产品 1、淡水产品。淡水产动物和植物的统称。 2、海水产品。海水产动物和植物的统称 3、滩涂养殖产品。是利用滩涂养殖的各类动物和植物。 水产品类,包括农业生产者捕捞收获后连续进行简单冷冻、腌制和自然干制品。 十、林业产品 1、原木。是指将伐倒的乔木去其枝丫、梢头或削皮后,按照规定的标准锯成的不同长 度的木段。 2、原竹。是抬将竹砍倒后,削去枝、梢、叶后的竹段。 3、原木、原竹下脚料。指原木、原竹砍伐后的树皮、 树根、枝丫、灌木条、梢、叶等。 4、生漆、天然树脂。是漆树的分泌物,包括从野生漆树上收集的大木漆和从种植的漆 树上收集的小木漆; 天然树脂,是指木本科植物的分泌物,包括松脂、虫胶、阿拉伯胶、古巴胶、黄耆树胶、丹麦胶、天然橡胶等等。 5、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林业副产品。 十一、其他植物 1、棉花,是指未经加工整理的皮棉、棉短绒、籽棉; 2、麻,是指未经加工整理的生麻、宁麻; 3、柳条、席草、蔺草; 4、其他植物。 十二、上述第一条至第十一条所列农产品应包括种子、种苗、树苗、竹秧、种畜、种禽、种蛋、水产品的苗或种〔秧〕、食用菌的菌种、花籽等等。 食用农产品限制说明 食用农产品是指可供食用的各样植物、畜牧、渔业产品及其初级加工产品。限制包括: 一、植物类 植物类包括人工种植和天然成长的各样植物的初级产品及其初加工品。限制包括: (一)粮食 粮食是指供食用的谷类、豆类、薯类的统称。限制包括 1.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杂粮 (如:大麦、燕麦等 )及其他粮食作物。 2.对上述粮食进行淘洗、碾磨、脱壳、分级包装、装缸发制等加工办理,制成的成品粮及 其初制品,如大米、小米、面粉、玉米粉、豆面粉、米粉、荞麦面粉、小米面粉、莜麦面粉、薯粉、玉米片、玉米米、燕麦片、甘薯片、黄芽菜、绿芽菜等。 3.切面、饺子皮、馄饨皮Bsports体育、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 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利便面、副食品和各样熟食品,不属于食用农产品限制。 (二)园艺植物 1.蔬菜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的总称。限制包括 各样蔬菜(含山野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 对各类蔬菜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 将植物的根、茎、叶、花、果、种子和食用菌通过干制加工办理后,制成的各类干菜,如黄花菜、玉兰片、萝卜干、冬菜、梅干菜,木耳、香菇、平菇等。 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菜等也属于食用农产品限制。 各样蔬菜罐头(罐头是指以金属罐、玻璃瓶,经排气密封的各样食品。下同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属于食用农产品限制。 )及碾磨后的园艺 2.水果及坚果 新鲜水果。 通过对新鲜水果(含各类山野果)荡涤、脱壳、分类、包装、蕴藏保鲜、干燥、炒制等加工办理,制成的各类水果、果干(如荔枝干、桂圆干、葡萄干等)、果仁、坚果等。 经冷冻、冷藏等工序加工的水果。 各样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不属于食用农产品限制。 3.花卉及赏析植物 通过对花卉及赏析植物进行保鲜、蓄积、分级包装等加工办理,制成的各类用于食用的鲜、 干花,晒制的药材等。 (三)茶叶 茶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 (即茶青),以及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 初制的茶。限制包括各样毛茶 (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 )。 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兑各样药物的茶和茶饮料,不属于食用农产品限制。 (四)油料植物 1.油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榨取油脂的各样植物的根、茎、叶、果实、花或许胚芽组织等初级产品,如菜籽(包括芥菜籽、花生、大豆、葵花籽、蓖麻籽、芝麻籽、胡麻籽、茶籽、桐籽、橄榄仁、棕榈仁、棉籽等〕。 2.通过对菜籽、花生、大豆、葵花籽、蓖麻籽、芝麻、胡麻籽、茶籽、桐籽、棉籽及粮食 的副产品等,进行清理、热炒、磨坯、榨油(搅油、墩油)等加工办理,制成的植物油(毛油)和饼粕等副产品,详尽包括菜籽油、花生油、小磨香油、豆油、棉籽油、葵花油、米糠油以及油料饼粕、豆饼等。 3.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料植物。 精粹植物油不属于食用农产品限制。 (五)药用植物 1.药用植物是指用作中药原药的各样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 2.通过对各样药用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进行精选、整理、捆扎、荡涤、晾 晒、切碎、蒸煮、密炒等办理过程,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材。 3.利用上述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 中成药不属于食用农产品限制。 (六)糖料植物 1.糖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制糖的各样植物,如甘蔗、甜菜等。 2.通过对各样糖料植物,如甘蔗、甜菜等,进行荡涤、切割、包装等加工办理的初级产品。 (七)热带、南带作物初加工 通过对热带、南带作物去除杂质、脱水、干燥等加工办理,制成的半成品或初级食品。 详尽包括:天然生胶和天然浓缩胶乳、生熟咖啡豆、胡椒籽、肉桂油、桉油、香茅油、木薯 淀粉、腰果仁、坚果仁等。 (八)其他植物 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列举植物以外的其他各样可食用的人工种植和野生的植物及其初加工 产品,如谷类、薯类、豆类、油料植物、糖料植物、蔬菜、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藻类植物等。 可食用的干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类植物,也属于食用农产品限制。 二、畜牧类 畜牧类产品是指人工饲养、繁殖取得和捕获的各样畜禽及初加工品。限制包括: (一)肉类产品 1.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包括各类牲畜、家禽和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以及其他经济动物),如牛、马、猪、羊、鸡、鸭等。 2.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产品。通过对畜禽类动物宰杀、去头、去蹄、去皮、去内 脏、分开、切块或切片、冷藏或冷冻等加工办理,制成的分开肉、保鲜肉、冷藏肉、冷冻肉、冷却肉、盐渍肉,绞肉、肉块、肉片、内丁等。 3.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内脏、头、尾、蹄等组织。 4.各样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类生制品,如腊肉、腌肉、熏肉等。 各样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不属于食用农产品限制。 (二)蛋类产品 1.蛋类产品。是指各样禽类动物和爬行类动物的卵,包括鲜蛋、冷藏蛋。 2.蛋类初加工品。通过对鲜蛋进行荡涤、干燥、分级、包装、冷藏等加工办理,制成的各 种分级、包装的鲜蛋、冷藏蛋等。 3.经加工的咸蛋、松花蛋、腌制的蛋等。 各样蛋类的罐头不属于食用农产品限制。 (三)奶制品 鲜奶。是指各样哺乳类动物的乳汁和经净化、杀菌等加工工序生产的乳汁。 通过对鲜奶进行净化、均质、杀菌或灭菌、灌装等,制成的巴氏杀菌奶、超高温灭菌奶、花色奶等。 用鲜奶加工的各样奶制品,如酸奶、奶酪、奶油等,不属于食用农产品限制。 (四)蜂类产品 1.是指采集的未经加工的天然蜂蜜、鲜蜂王浆等。 2.通已往杂、浓缩、熔化、磨碎、冷冻等加工办理,制成的蜂蜜、鲜王浆以及蜂蜡、蜂胶、 蜂花粉等。 各样蜂产品口服液、王浆粉不属于食用农产品限制。 (五)其他畜牧产品 其他畜牧产品是指上述列举以外的可食用的兽类、 禽类、爬行类动物的其他组织, 以及昆虫 类动物。如动物骨、壳、动物血液、动物分泌物、蚕种、动物树脂等。 三、渔业类 (一)水产动物产品 水产动物是指人工放养和人工捕捞的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两栖类、海兽及其他水产动物。限制包括: 1.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鱼苗贝苗(秧)等。 (卵)、虾苗、蟹苗、 2.将水产动物整体或去头、去鳞(皮、壳)、去内脏、去骨(刺)、擂溃或切块、切片,经冰鲜、冷冻、冷藏、盐渍、干制等保鲜防腐办理和包装的水产动物初加工品。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不属于食用农产品限制。 (二)水生植物 1.海带、裙带菜、紫菜、龙须菜、麒麟菜、江篱、浒苔、羊栖菜、莼菜等。 2.将上述水生植物整体或去根、去边梢、切段,经热烫、冷冻、冷藏等保鲜防腐办理和包 装的产品,以及整体或去根、去边梢、切段,经晾晒、干燥 品。 罐装(包括软罐)产品不属于食用农产品限制。 (脱水)、等办理和包装的产 (三)水产综合利用初加工品 通过对食用价值较低的鱼类、 虾类、贝类、藻类以及水产品加工下脚料等, 进行压迫(疏散)、 浓缩、烘干、、冷冻、冷藏等加工办理制成的可食用的初制品。 如鱼粉、鱼油、海藻胶、 鱼鳞胶、鱼露(汁)、虾酱、鱼籽、鱼肝酱等。 以鱼油、海兽油脂为原料生产的各类乳剂、胶丸、滴剂等制品不属于食用农产品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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